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学院于2019年开始实行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大类招生。根据《武院政字〔2018〕49号武汉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指导意见及要求,学院特制定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大类的分流细则。
一、成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李延晖
副组长:姚琪、肖琴
组员:马光菊、胡鹏、罗丽琼、王蕾、王洋、范瑾、张超(教)、江建亚、张剑、张超
二、专业分流细则
(一)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调整专业分流计划。
2.择优分流与尊重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在大类专业内填报志愿选择专业;学院在择优基础上尊重学生的志愿和个性发展需要。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确保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依据
1.学业成绩。截止分流前,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的2019-2020学年课程平均成绩是分流的主要依据,管理学院根据由学校教务系统提供的课程分均分作为分流依据。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高的同学具有优先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选择、确认的权利。
2.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A、B两档分流志愿。根据第1志愿,按第一学年平均成绩进行第一次排序分流,超出专业班级人数和班级数限额的,根据第2志愿,按平均成绩进行第二次排序分流。因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两档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方案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3.学术特长。在学期间拥有某学科专业领域方面的学术特长并报读该领域专业的,可作为综合考虑的条件。其申请需经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三)分流范围
专业分流只能在学生入学时选报的管理大类专业内进行,不能跨大类专业。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四个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程管理四个专业。专业分流比例如下(学生人数允许上下5%浮动):
(四)分流程序
1.各专业教研室于2020年11月1日在学2305、2306对2个专业大类的学生进行专业宣讲,介绍其专业培养特色。
2.11月2日-3日,学生填写武汉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3. 11月4日-5日,管理学院综合办公室根据所制定的分流方案审核、统计志愿申请表,进行专业分流。凡专业分流志愿表中空缺不填的,视为服从调剂。
4.11月6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后续工作:
1.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学院公布的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2.进入专业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所就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3.若因休学、参军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纳以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补分流。
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