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武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新修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10月13日—10月18日由个人提出申请、学生准备相应材料,10月19日—10月27日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武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新修订)》进行班级民主评议,10月28日—10月30日院系审核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上报的《武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综合权衡,已确定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推荐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在涉及学生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此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认定537人,其中特别困难学生人数100人,困难学生人数199人,一般困难学生人数238人。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8日—10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电话:81299699-6309
电子邮箱:8127@whxy.edu.cn
管理学院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