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10月8日—10月12日由个人提出申请,10月13日—10月18日经过各班级民主评议,10月19日—10月24日院系审核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上报的《武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结合学生网上填报信息,综合权衡,已确定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推荐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在涉及学生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9日—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电话:81299699-6309
电子邮箱:8127@whxy.edu.cn
管理学院
2019.10.19